雷锋日是每年的3月5日。雷锋,原名雷正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运输连任战士、班长。1962年8月15日在辽宁抚顺市望花区不幸因公殉职,年仅22岁。雷锋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他的家庭被万恶的旧社会弄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在短短的四年多的时间里,他的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弟弟五位亲人被逼迫相继死去,小雷锋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家里很穷,父、母、哥、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这血海深仇,我永远铭记在心。”
雷锋的一生,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的一生。他以“钉子”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实践,因而具备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