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日是每年10月17日。2014年8月29日,扶贫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该会议强调,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扶贫日”活动,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
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家扶贫日的成功因素
1、减贫作为国家重要发展目标,正式列入国家发展规划;
2、经济持续高增长,成为大幅度减少贫困人口的决定性因素;
3、不断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
4、创新中国特色的反贫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