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由于世界各国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与民族、宗教习俗的差异,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平衡等原因,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多种多样。
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1、突发性和紧急性:即政府所面临的环境达到了一个临界值和既定的阀值,政府急需在高度压力下快速做出决策,但通常缺乏必要的训练有素的人员、物资和时间。
2、高度不确定性:即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开端,经常无法用常规性规则进行判断,信息严重不充分、不及时、不全面,并且其后的衍生和可能涉及的影响没有经验性知识可供指导,一切似乎都在瞬息万变。
3、影响的社会性:即突发公共事件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其影响和涉及的主体具有社群性。
4、非程序化决策:即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在有限的信息、资源和时间的条件下寻求“满意”的处理方案,迅速地从正常情况转换到紧急情况是政府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