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运输的特点有:“四定一负责”;航线、停靠港口、船期、运费率固定;承运人负责装和卸。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是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也不规定装卸时间。
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段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船止,即“船舷至船舷”(Rail to Rail)或“钩至钩”(Tackle to tackle)。
承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为依据,并受统一的国际公约的制约。
班轮运输面向大量的货主,单个货主所托运的货物数量不多,但通过班轮运输的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往往价值较高。